網紅及意見領袖所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


「在網紅和意見領袖,兩者之間,你們認為誰的責任比較重要?」

這是我今早拋下的問題,讓培南獨中的學生們回答,大家都覺得「兩個都需要承擔責任」。

意見領袖的例子,如政治人物、記者、醫生、營養師、律師、工程師等,一些在自己的專業領域裡頭舉足輕重的個人,他們不需要被大眾都認識但是在自己的專業領域裡頭,能夠左右想法。偶爾這些意見領袖能夠動搖社會的看法,這可能是自身專業和大眾社會很靠近,比如說:醫生、營養師。所以從他們口中所說出的言語,必須要確保是絕對無誤的。

那網紅呢?

網紅一旦擁有萬名追隨者或是過萬讚數就一定是意見領袖嗎?不見得是,從字面上定義,網紅等同於在一瞬間於網絡上成名、或是僅因網絡成名、或因為網絡成名而成為線下社會的關注

他們能夠因為在網絡成名而進化成為帶動輿論的意見領袖嗎?可以—— 因為累積到的關注點,如果好好經營的話,是能夠帶動輿論而左右社群的想法及動向,可以讓支持者因為支持而跟隨網紅所帶動的消費動作,這就是商業注資商家看準的契機。

在每一個網紅或是自稱網紅都希望仗著自己的讚數、追隨人數去賺取商家的金錢。商家並不是愚蠢的,無論怎麼樣都好,出錢那一方肯定會觀察這鞋網紅是否能夠達到商家的目標,如果網紅真的能夠帶到效應的話,合作自然會延續;換另一個方面思考,倘若網紅沒有辦法交出功課的話,商家也不會繼續投資。

網紅能夠培養影響力,而逐漸的進化成為意見領袖,但是否每一個網紅都註定一定會進化成為意見領袖—— 「不會」 ——,這就要看網紅如何經營自己

網絡上的紅人,基本上的工作離不開網絡上所能夠看見的作品:照片、文字、影像等,都是他們能夠用在發揮自己所長的地方。

網絡就是媒體,內容就是信息,兩者合一就是傳播,接獲訊息的人就是大眾,而這就是大眾傳播,因此網絡上的紅人是媒體人,更貼切來看是自媒體人,就必須要遵守媒體的專職道德:要提供正確的資訊、要教育民眾、要給予娛樂。

但現在的網紅卻專注於「娛樂」,而並沒有著重在教育民眾,也不屑提供正確的資訊;對部份已據有影響力及可以引領輿論的網紅而言,“提供正確資訊不能夠保證瀏覽量”,但是“拍捉弄他人的內容就可以維持瀏覽,哪怕那是好的還是不好的作弄。”

那在網絡上創作內容的人,是否有衡量內容所帶來之影響的能力呢?還是仗著「這是我的聯邦憲法第10條——言論自由」的錯誤詮釋,無視任何可能導致社會錯誤認知而引發更深的誤會呢?

專業領域中的「師級」意見領袖,在於將要發佈的文字和訊息,都會對當中所帶出的影響力,做出最大的考量;「數據是否對的」「參考的資料來源是否對的」「會否造成社會恐慌」「讀者閱讀的時候會不會不理解」——這些是衡量自己即將發出的言論的部份基準。

但不負責任的網紅呢?—— 「這樣講會不會有點機率」「這樣說會不會很多人分享」—— 或許?

我的部落格的讀者總會在我評論「網紅現象」的時候,用「他們也是普通人啊!」這樣來提醒我,不應該用特定的眼光來評論他們。我想說,我們都是人都是得要公平的,區別在於我們選擇低調,而他們選擇活在鎂光燈底下,一旦如此所有的言行舉止都是一種社會榜樣,「公眾人物」這個角色是你選擇當的,而不是自然而成的。

當你選擇當公眾人物的時候,你今天的穿著、妝容都會被評論;但如果你不是一個社會第一時間關注的人,你在大庭廣眾挖鼻屎都都不會有人理會,頂多就只會因為這樣被偷拍上網,而變成網紅而已。

回到去今早我問的問題,「在網紅和意見領袖,兩者之間,你們認為誰的責任比較重要?」——

如果意見領袖了解自己發言的重量,而仔細檢討責任的話。

現在及往後、未來的網紅,會不會也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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